11月19日是新安县第四个“集中活动日”,交警、城管、交通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,对畛河大道、涧河大道进行集中整治,重点对占道停放车辆和经营的商贩进行劝导和警告驶离,对周边商铺门前违规摆放的广告牌及货物进行集中清理,对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车辆进行劝导治理。
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,车辆5台,拖车1台。依规清理店外经营10余家,清理乱停乱放车辆2台,处理违法停车12台次。有效地清除交通安全隐患,确保城区交通秩序安全、有序、畅通,赢得群众的理解和赞赏,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。